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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告,输了之后过了上诉期,现在还能不能再告

诉讼 2022-10-15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期间内,当事人撤诉的,在之后便不能再上诉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输了官司一般不能再起诉,根据法院“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可以重新起诉。但是在原审判决、裁定已生效的情况下,发现了新的证据可以另行起诉,原审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对同一事实已经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不得上诉或重复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第一款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开庭后公诉案件不可以撤回起诉,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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