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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连续上了半年夜班,公司不给调换,又不给离职,可以自离吗

劳动纠纷 2022-10-15 16: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一般自离三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离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在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已经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的,在没有完成离职手续的情况下还不算离职,应该办理工作交接才能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离岗属于正常离岗,办理好离职交接手续即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一般三天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决定;因为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离岗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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