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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夫妻名下有贷款自愿离婚,离婚后带款和女方还有关系吗

离婚 2019-02-03 19: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自愿离婚需要的手续: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常住户口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般单日办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到离婚登记处拿,当天去当天拿离婚证。
  • 您好!男方的房产首付款时其父亲所出,该房产如果是婚后所买,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特殊约定。这种情况下您可要求对房产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男方应进行补偿。 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需听取其本人意见。小孩判给一方的,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为固定工资的20%-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明确约定由谁来承受的,则按约定,但如果一方隐瞒,则离婚后一年内,可重新最隐瞒的再约定。没有约定的,就由双方共同承担。
    若是诉讼离婚的话,由法院对债务进行分析。
    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各自承担。债务的分配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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