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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们好,我父亲生前欠过很多人的债,有大有小,大的几万不等,具体究竟欠了多少人多少钱我无从得知,现在我父亲已经去世将近10年,我也已经离家乡十多年,如果有人拿他生前写过的欠条来状告我,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如果需要承担我可以通过怎样的办法辨别欠条真伪呢?

债权债务 2022-10-16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欠的债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不会牵连儿子。由于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债务应当由父亲以其自身财产进行偿还。但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则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首先你要用欠条等证据来证明父亲和对方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当事人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同时也要继承他的债权债务的,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清偿。但是继承遗产不够抵消债务的,超出部分不用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 父亲生前别欠他的债务应当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债务人不偿还的,则继承人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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