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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店面转让,转让费没有拿,合同房东收回,他们又签了合同,我的合同还能要回吗

合同纠纷 2019-03-22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不对,要看你与原承租人转租时是否经过了房东的同意。
    如果是经房东同意的,那么,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房东的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是未经房东同意的擅自转租,那么,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子。你的损失只能找原承租人要。
  • 您所描述的问题涉及缔约过失责任您可以参考下面的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第42条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该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可见缔约过失责任实质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的体现。具体来说,您可以收回转让费并且要求对方支付信赖利益赔偿。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 1、首先签定转让协议(合同)。
    2、税务登记证(到国税、地税办理变更手续)。
    3、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4、营业所需的其它证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5、房屋租赁协议(约甲方、房东共同签订)。
    6、盘完库以后,你给甲方出具一个收据。然后你付款,付完款以后让甲方给你一个收据。
    7、授予甲方特许经营的一些合同,如与继承,就约上甲方与供货商协商,与供方商签定合同。
    8、核实一下甲方的存货是不是付清了货款,有没有外欠。
    9*、交纳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金。
    * 在交接的过程中,最好找一个中间人。
  •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
    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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