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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房主约定住一年的时间??但是因单位有变动?本人只住了半年的时间?

提前和房东半个月打好了招呼??合同上写得是按季度交的房租??押一付三?并没有写一年的时间?和房东只是口头约定的??现在我提前违约??房东要扣掉我全部的1000元违约金??我应该怎么办?好着急

房产纠纷 2022-10-17 02: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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