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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这样的问题要请教:我们4个合伙人成立了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完成注册以后,大股东转入了100万,其他股东一直未实际缴款,经营一年后,3个股东协商,其中一个退出,到这个时候公司已经盈利300万;那么,退出的股东是否应该按其股权比例分得利润呢?

工商事务 2022-10-17 21: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如果因解散而注销,合伙人作为股东,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和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利益的分配如下: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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