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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怎么样才可以从名单中移除

案件执行 2022-10-18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执行义务,则法院会将其名字撤销,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失信被执行人解除可以通过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通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失信自然人解除应当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申请法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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