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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变更,法人变更,名字变更,员工可以申请补偿吗

工商事务 2022-10-18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是否可以申请补偿分两种情况:
    如果更换法人代表,但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以更换法人代表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对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以更换法人代表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对员工支付赔偿金。
  • 公司法人变更,如果是更换法人代表,员工一般不可以申请补偿;原劳动合同依然对双方有效。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但如果以更换法人代表为由,依法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需要对员工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公司法人变更,如果是更换法人代表,员工一般不可以申请补偿;原劳动合同依然对双方有效。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但如果以更换法人代表为由,依法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需要对员工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以更换法人代表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对员工支付赔偿金。
  •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若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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