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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教您个问题,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卖方承诺买房此房为唯一住房(商品房),免除个人所得税。到时贷款办理完后准备过户时,查到卖方还登记有房子,需缴百分之一的个人所得税,现在卖方不愿意缴,房屋为成交,买方已经开始还贷款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房屋为成交,买方已经开始还贷款了,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1-30 09: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 这种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至于具体过户时间和贷款到账时间问题,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62条的规定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 通过过户变更房产所有人。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
    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 1、如果房屋已经抵押了,没有经过银行同意或者没有还清贷款,是不能过户到你名下的。如果还清贷款或者银行同意,经过你父母同意,可以将房屋过户到你名下,以后你父母就不能再干涉该房屋。
    2、过户到你名下,必须经过你父母都同意。
    3、不太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3,假如在未还清贷款前,银行同意过户到你名下,今后拍卖房屋,支付拍卖费用和归还贷款后,剩余的钱应该是你的。
    4、过户到你名下后,房子就是你的,你父母不能再分割。 建议由你父母还请银行贷款,再把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但这需要你父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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