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拆迁的回迁房没下来,如果要改名字的话,是不是要去原来的拆迁办呀

房产纠纷 2022-10-19 0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房改户主当然可行。变更所有权人登记只需要拿上有关证件和所需资料去房地产登记部门做变更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拆迁安置房更名需要注意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更名登记,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注意约定更名过户时间和交房时间,一并要求共有人签名。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是每个地方是不同的,有的地区要求必须按照拆迁协议上签署的名字办理,在办理好房产证后再进行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阜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