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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因以前与人发生打架,后被派出所调解后签订治安调解书,并经济赔偿对方,对方也不予追究,但被公安机关录为违法行为人,影响政审,请问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合理么?若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行政诉讼 2022-10-19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对于发生纠纷的当事双方进行治安调解的行为,是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当事人与他人有打架行为后,对派出所的调解结果不服进行起诉的法律规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派出所调解打架斗殴行为,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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