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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怀孕三个多月了,但是因为感情破裂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22-10-19 0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马上要生了想离婚,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关于怎么样才能离婚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分析。
    1、夫妻感情破裂,以往的感情基础不复存在的。
    2、离婚一方或者双方有想离婚的意思表示的。
    3、有离婚证据且一方或者双方坚决要离婚的。
    4、经过双方亲友、邻居等人的劝解,仍有离婚念头的。
    5、具有诉讼至法院,不存在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女方未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的。
    6、有法定离婚理由的,原告坚决要离婚的。
    7、起诉离婚理由充分,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有以上情形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夫妻现存的婚姻关系;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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