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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是村里一直做这个水管安装工作的,当时谈好价格后,他一个人过来安装管道的时候,从梯子上摔下来。这样要怎么划分责任吗,赔偿有没有具体的标准。

损害赔偿 2022-10-19 11: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施工过程中高空坠物导致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伤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质量问题的,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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