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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被车撞到,对方没有支付医药费,现在等交警大队出责任书,我应该怎么做才可以拿到我已经支付的医药费和其他赔偿。我儿子被车撞到,对方没有支付医药费,我应该怎么做才可以拿到我已经支付的医药费和其他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1-14 0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司机是否要负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司机明知对方躺在路上而仍然开车撞击的,司机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要根据对方的具体伤情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也应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如果是对方在车辆行使中故意突然躺到车前导致被撞的,则司机不负法律责任。  
    3、如是对方是由于特殊的情况(如发生交通事故而躺在了路上),再被后来的司机不小心撞到的,则属于交通事故,应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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