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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领养走的孩子,六岁领养到现在十六周岁。现在孩子与养父母闹不合,养父母有打孩子的现象还有就是不送孩子读书,亲生父母觉得是时候出面协调,但是养父母不讲理,不要孩子了,这样的话,亲生父母要支付给养父母抚养费?抚养费大概是多少?怎么算的?被领养走的孩子,不要孩子了,亲生父母要支付给养父母抚养费?抚养费大概是多少?怎么算的?

离婚 2019-05-31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主要有: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
    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
    3、以物折抵
    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 子女不养父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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