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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租客房租到期走了,但是我发现他没交物业费,390

房产纠纷 2022-10-20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已经搬走但是没交物业费应由房东及时补交。物业公司可对租客先行催告,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租客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违约滞纳金,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租客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催告承租人交纳。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即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租客作为承租房屋的使用人不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有权催告承租人交纳。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即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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