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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1月2号经过环城路直行时距离我前方六七米的地方有一辆小轿车突然急转至使我追尾。双方时速都在五十码。并且他没提前打转向灯。导致我车损严重,当时右脚失去知觉,医药费花了一千块,在家休养至今无法上班。交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车主负次要责任,请问这样的认定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8-12-27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只承担所发生交通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不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机动车的实际控制人是雇员,但是雇主负有选任合格雇员与监督雇员的责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理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向雇员追偿,比如扣发奖金或依照约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 车追尾责任,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交通事故三车追尾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三车追尾责任认定  典型的连续追尾事故,责任应如此划分:第一辆车无责;第二辆车负责第一辆车的损失和自己车亲前部的损失;最后一辆车负责第二辆车后部的损失及自己的损失。无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及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应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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