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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房子是男方的,现在离婚了,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现在男方反悔了,该怎么办

离婚 2022-10-20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子女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登记离婚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登记离婚后反悔的,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被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一般不能反悔。如果原本的房屋产权归属方反悔的,或者该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其反悔不能发生效力;但是如果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而反悔的,并且该房屋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可以有效反悔。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子女后如果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被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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