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和开发商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不是我本人签的,我想解除协议,开发商不愿意,说是我本人签的。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10-20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想要解除租赁协议的可以先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现下列事由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协议解除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先行私下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依约解除合同;协议不成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解除合同,进行相应的损失赔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是能解除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租赁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边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