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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公司冒用我的名字发工资

劳动纠纷 2022-10-21 0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如果已经付出劳动的,单位不可以不发工资。单位可以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来确定其工资数额。如果未付出劳动的,则可以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他们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你好,可以进行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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