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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生产耳机的电子厂从业三年,入职时签了一份保密协议,大致内容是离职后三年内部不允许从事同行业的工作,或者有竞争的公司就业,不然需要支付10万元赔偿给公司,协议里面没有写入离职后公司会支付任何保密费用。请问离职后,公司没有支付任何保密费用,这份协议还会成立吗,有相关的明文法律条例规范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0-21 0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如果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的,需要向员工支付保密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根据签订的保密协议来支付。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双方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需按照协议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一般来说,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双方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需按照协议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同样如果劳动者违反协议,应当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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