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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之前和人合伙种植油茶,工资我爸付了,一部分然后还有一些没付,然后过了三年那人拿着我爸当初写的欠条,把我爸告了,但是欠条上面的金额只有6000他诉讼的金额是9000外加3000的利息钱,这样是合法的吗

农林牧渔 2022-10-21 02: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要起诉他人,请求其归还欠条利息的,可以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欠条等证据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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