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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患有精神病,我该如何与她离婚?我和我妻子在2016年7月网上交友软件认识的,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很快就确认恋人关系,当时家中有长辈病重,就很快上门提亲,并在2017年1月5日登记结婚了,在此之前女方及父母并未提及过女方患有精神病,到了2017年2月15号孕前检查告知书出来,上面记录了患有精神心理障碍,男方询问女方是否有精神病,女方却说只是有失眠,并没有什么精神病,去询问女方父母也是同一答复,到了怀孕后,女方因为停药而导致精神病复发,在男方家里骂人打人,甚至拿刀追着丈夫,现在男方想要离婚,女方不愿意,男方该怎么办?

离婚 2022-10-21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有精神病男方能提出离婚。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 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等等
  •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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