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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事故车辆给对方,并已经完成手续过户给对方,提车还需要本人签字吗?

交通事故 2019-01-09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就可以提车。  如果对方采取保全措施了,应当向对你作出车辆查封处理的法院提交相应保全数额的保证金,才能提车。车辆保全是因为法院将车辆进行了查封,按照法律规定,在对方申请保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保全车辆就会依法解封。
    同时,该保证金在案件审结或者对方一个月内未起诉的时候将退还。  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
  • 交通事故未处理原则上车辆是不可过户的,即使交易了仍然不能变更车辆档案,事故责任仍然追索到车辆所有人。但是必须清楚一点,伤者未治愈或者事故赔偿未履行这个和交通事故未处理是两个概念,交通事故处理以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而不是以赔偿责任履行与否。
    所以如果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缴清之后,车辆过户是有效的。一旦车辆过户,所有人变更之后就属于其他人的财产了,非涉案财产是不能申请保全的。

  • 1、交通事故的解决方式有调解和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建议伤者一方诉讼解决。
    2、事故车辆一般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该放车。除非对方提出财产保全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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