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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母亲因交通事故去世,赔偿十万,家里有父母,儿子,还有一个在一起生活三年的老伴,我想问问这个钱应该怎么分呢?请问我母亲因交通事故去世,赔偿十万,家里有父母,问问这个钱应该怎么分呢?

交通事故 2019-05-19 16: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比父母先过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的情况下,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2、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 出了交通事故要赔偿什么费用?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


    (1)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算。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


    (1)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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