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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业主说是过五唯一,但是在过户前发现业主在与我网签后自行买多了一套房子,而且还是拿着我的定金去买房。现在多出的税费能要求业主承担吗?原本我们有协议报低房产交易价以避税,如果我要求业主赔偿多出来的税费,是否需要按实价保税。

综合法律 2018-12-27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的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 房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释义,房改后,如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各地做法不同,大致如下:
    (1)离婚双方对该房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
    (2)双方都要房,可通过房屋置换公司置换、调剂;
    (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再作分割;
    (4)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一半价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
    因此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炉后,一些夫妻希望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要求,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需要缴税。
    根据规定,税费包括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缴3万多的税。  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
    而婚后共同房产增名目前暂不需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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