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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诈骗罪2016年8月5日拘押,8日亲人去看过一次,未满十八岁如今以往二十一天沒有接到电話和通告,仍未明确邢事的尺寸,我想问一下如何知道案件受理的怎样,拘留期限一般全是多少天

刑事辩护 2022-10-24 1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方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这几项规定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即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出所当日应当计算在内。
  •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刑事拘留的期限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被拘留的时间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人员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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