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行政处罚通知的号码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号码可以不同吗?

行政诉讼 2022-10-25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如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期限;
    6、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做出决定的日期,同时必须加盖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你所提到的处罚决定书没有加盖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印章,形式上存在缺陷,同时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属无效
  • 您好,行政处罚的对象可能存在问题,您可以试图提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之诉
  •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