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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家分配的土地,现在全部被征收,出嫁的女儿,户籍已经签字,现在有权接受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2-10-26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 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生产、经营用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土地未与房屋区分,评估价格应包括土地)。
    二、对农村土地上的房屋适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即补偿包括:征地补偿费(有村集体组织处置)、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即估价确定)和青苗补偿费。
  • 一般是考虑他们是否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该满足两个条件:
    (1)形式要件,即当事人户籍在本村民小组;
    (2)当事人在村民小组生产、生活,依赖村民小组的土地形成稳固的生产、生活状态和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管是“出嫁女”或者“入赘男”,满足了以上这两个条件,才能享受到集体土地上的红利
  • 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没有取得婆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征地补偿的,不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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