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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是这样写的:抚养权及监护权归我,孩子现在在他爷爷、奶奶手里,法院不出面执行我没办法把孩子及户口等手续弄回,请问法院的说法是合法的吗?根据判决书我有权要回孩吗?法院不管我该怎么办?请问法院的说法是合法的吗?根据判决书我有权要回孩吗?法院不管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3-01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监护权的变更通常包括: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3, 变更监护权的诉讼要向被告住所基层法院提起,起诉人要提交本人身份证、起诉状、相关证据的复印件
    4,起诉状中要着重写明现有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
  • 你好!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10岁以上要征求小孩子的意见。(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即使是两岁以下由男方抚养或者十岁以上并不按照孩子意愿判决的案子我们都是做过的。
  •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2,你要提供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证明,且提供你能给与孩子更好的生活教育成长的能力(如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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