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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上班十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保险,也没有休息天,因元旦请假有事,现在回来,不给上班了,单位谎称放年假,这时候我应该怎么办呢?我在单位上班十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保险,因元旦请假有事,不给上班了,单位谎称放年假,这时候我应该怎么办呢?

保险纠纷 2019-02-03 06: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请假是职工的权利,但是,是否批准请假,是单位的权力。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职工的请假申请。法律规定是可以请事假的,但是要扣掉相应的工资。公司不让请假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公司因此让你离职,你可向单位工会求助协调解决或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如果是通过招投标,中标后未签订合同,那就不是违约而是违法。
    如果只是双方谈判,但未签订合同,都未“约”何来“违约”之说。
    如果有口头协议,那就需要你举证口头协议成立,口头协议最好有第三人证明,一般很难举证。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一般公司不为职工交纳社保,最少要补偿每年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或者补交所有的社保,你可以拨打统一服务热线12333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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