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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赣榆的我想问一下,两年前我认识我们同村的一个朋友男的,我们在一起聊天,那时我还没有离婚,我和老公一年见两次面,一次就三到五天,感情越来越不好,直到认识这个男人,我出轨了,这个男人一直告诉我他离婚了,我们相处一年多的时候,他叫我和我老公离婚,他要我,我出轨的时候就和老公说了,我说我对不起他,他很失望,但是老公原谅了我,我很内疚,想和他重新开始,可是这个男的天天缠着我甚至有的时候晚上爬到我家,还有我在路上他都跟着,说要爱我一辈子,说他离婚了没人管,天天在我面前哭,他天天流泪和我说话,我们又在一起了,就这样到了现在他逼我和老公离婚,我离婚了可我去问了他妈的时候,他妈说他没有离婚,我又问他,他说他骗我的,他没有离,他说他爱我,会给我爱,他还借我钱也不还,我为他流产了三次他也不出一分钱,每次都是哭说没钱,我想离开他,和他要回我的钱,借我的钱,他不给,连流产的钱他说也没有,他他借钱的时候给打的欠条,还写了说我流产三次每次会给我四千元的补偿,现在他都不承认了,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那张欠条有用吗,我可以去告他吗,当时叫我离婚,他也叫我录音的,说给我的保证,到现在录音还在,他都不认,也不管,还发我和他裸照,给我老公,叫我老公不原谅我,还发照片给我朋友,还打电话给我家人和朋友,说我和他睡在一起,这样的男人好可怕,他老婆还要来打我,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想问律师我能去告吗,他还借我钱也不还,和他要回我的钱,那张欠条有用吗,想问律师我能去告吗

债权债务 2019-02-16 09: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没有借条(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 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 对于借钱不还、没有借款借条的事情,债权人必须搜集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借款发生时的证明人、QQ或微信交流的记录等等。经过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债权人就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拖延时间,诉讼时效过期的话,再要催讨就很复杂的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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