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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直行,突然从对面马路蹿来一辆电动车把我撞到在地!报警之后!住院4天!头部缝了几针,脚腕封了几针!一个月之后逐渐恢复!住院花了2300!交警让我们自己调解,我们要5000他只给3500!还说我们责任也要承担一些!想问问律师看我们如果打官司神算大吗?责任占得大吗?谢谢了!还说我们责任也要承担一些!想问问律师看我们如果打官司神算大吗?责任占得大吗?

公司清算 2019-03-26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般依据的是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然后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划分百分比。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除非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有错,可适当减轻机动车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行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肯定是违法的,存在过错;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是否有超速情节也是应该值得关注的;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有交警处理;自事故发生后三至十日内,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情况以及双方过错程度,出具事故认定书,最终结果以事故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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