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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好!关于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独自赚钱,女方带小孩,男方出少量生活费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 2019-01-26 1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在两地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财产时,原先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情况下,会出现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情况,一般来说,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对于补偿的方式及数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未达成协议的,可交由法院判决。 这样做符合了我国法律在有关离婚的法规中规定的有利于生活需要的原则。 现在可能的一个问题是,由于夫妻两个人分居太久,对于分居期间双方所控制财产的增减情况不太了解,容易出现一方的刻意隐匿、瞒报情况,这些你需要有心理准备。
  • 人民法院才准予的离婚: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 参照以下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如果通过协商分割夫妻财产,只要双方是自愿的,都是允许的.根据你讲的情况,你男友要求离婚应没有问题,符合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是在分割财产上,因你男友和你的关系,法院可能会考虑适当多分给女方财产,另外,你说女方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对离婚有过错,如果有证据证明,对你们离婚和分割财产是有利的,法院也会考虑的.

  • 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赋予的权利,当然,如果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分割,法律也允许;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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