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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前夫2013年签了离婚协议离婚后同居到2016年4月,前夫认识他现在的老婆就把我撵出家,到现在前夫未履行“离婚协议”,我就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前夫以离婚协议是我胁迫他的情况才签的,要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请问他撤销离婚协议有效吗?当时离婚我没有胁迫他

离婚 2018-12-29 09: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 离婚协议主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一个协议。
    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后的书面离婚协议方可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 可撤销婚姻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撤销该婚姻的决定。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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