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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户口迁回娘家了,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婚姻家庭 2022-10-29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要户口本结婚证,虽然采取的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但是其原告需要想法院证明其之间是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的,便于法院审查起诉的当事人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等证件。离婚手续如下:
    1、协议离婚的,需当事人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一个月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起诉离婚的,需当事人想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离婚都需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和证件,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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