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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去喝酒,中途我就走了,后面有一个死了,跟我有关系吗

交通事故 2022-10-30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之间因过量饮酒而死亡,如果朋友有过错的,其亲属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如果他人极力劝酒导致受害人伤亡的,极力劝酒的同饮人是有责任的,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另外,如果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一般一同饮酒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情况分析:强迫劝酒的人。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的人。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
    醉酒者丧失意志的情况下,共饮者有安全护送的义务。上述这些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有以下几种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1、强行劝酒引发疾病甚至死亡的。
    2、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者家中。

    3、对于醉酒者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等危险行为未加以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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