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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劳动合同和工资明细丢失可以补交养老保险吗?

劳动纠纷 2022-10-30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能补缴。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保险合同丢了可以补,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会有客户保险合同的存档,因此如果丢失了保险合同,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补发一份。如果是丢失了缴费发票,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补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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