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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20几天没有给小孩子抚养费,拉黑名单

离婚 2022-10-30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给抚养费被法院拉黑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积极联系人民法院说明有意愿履行相关义务,按照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履行内容,依法履行完毕,再申请撤销黑名单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不给抚养费被法院拉黑,要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及时履行应尽的义务,给付抚养费给直接抚养方,履行完生效判决以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黑名单。如果被拉黑后还不执行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不给抚养费被法院拉黑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及时履行应尽的义务,给付抚养费给直接抚养方;
    2、履行完生效判决以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黑名单;
    3、如果被拉黑后还不执行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年修正)》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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