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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有一方要了房子,但是不要房子的一方要求要房子的一方必须在小孩18岁之后把房子转给小孩,这种要求合理吗?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22-10-30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中夫妻可以把房子给幼小的孩子。因为夫妻之间约定离婚后把共同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是夫妻在对共同财产进行正常的处分,只要双方就赠与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法律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但是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则房产不能赠与给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过户给孩子就可以。因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处理房子的问题是,需要双方都同意。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或者将房子赠与给孩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房屋的所有权人有处理自己的房子。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需要双方都同意。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或者将房子赠与给孩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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