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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两年老房子拆迁,户主是公公的名字,儿媳的户口也在上面,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了,儿媳有权利分得财产吗。婚后两年老房子拆迁,户主是公公的名字,儿媳的户口也在上面,儿媳有权利分得财产吗。

拆迁补偿 2019-02-12 17: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是当然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夫或妻一方的名字,都不影响另一方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拥有1/2的产权。
    既然拥有一半的产权,离婚时自然可以依法分割房子的一半。
    婚后购房,即使一方没出过钱,也将被认定为购房款是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拆迁分的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因此应注意的是:
    (1)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拆迁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各继承人可以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以房换房;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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