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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跟房东租了两间门店,现只租了一间,并且租房合同已过期三年,合同还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22-10-31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到期双方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合同还有效。双方续租但未重新签订合同的,原租房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解约退房退租的租赁关系终止,原租房合同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房合同到期3年了双方仍保持租赁关系的还有效。租房合同到期租赁双方未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未办理延期手续,且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房合同继续有效,但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东应当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租客不予购房的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至租期届满,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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