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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9月份交了9月的医保,之前一直都交了,如果9月住院了这个费用医院可以直接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2-10-31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保住院费用报销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及社保卡原件和出院的相关证明,然后直接去医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进行报销。注意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才能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医保对住院费用的报销流程:
    1、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办理结算手续;
    2、或者是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再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法律依据:医保对住院费用的报销流程:
    1、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办理结算手续;
    2、或者是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再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社保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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