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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20年报了一个网课,网课协议要求需参加当年的考试,如果不通过可以申请退费,但由于疫情原因,北京停考,我就没有签订网上协议,也没有开通课程,之后我咨询网校的老师,老师回复是21年可以继续开通这个课程,但由于网校21年就没有开这个课程,我打电话给网校申请退费,网校回复说因为我没签协议,2020年也没参加考试,不符合退费的条件,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退费吗?

债权债务 2022-10-31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构报名不退费的,可以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若当事人报名了培训班,之后想退费的,可以使用以下方法进行退费: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合同的,可以先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冲裁协议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课外培训机构不给退款的,消费者首先应与培训机构协商,请求培训机构及时退款,就退款事项达成不一致,培训机构仍不愿意退款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对该培训机构进行投诉,或者以培训机构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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