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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人未还清债务,后面应该怎么处理

案件执行 2022-10-31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法院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无财产还钱的,执行申请人可以表示延期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债务人还是不还钱的,申请人可以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让法院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用于偿还债务,一般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是通过查封、扣押等方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强制执行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如果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之后,可以立即申请恢复执行。除此之外,还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对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还可以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养老保险金、银行理财账户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乘坐高铁飞机出入高档会所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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