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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的商品就一个袋子袋子上袋子上没有生产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算三无产品吗

产品质量 2022-10-31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销售三无产品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销售,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根据规定,生产、销售“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在网购时,如果买到三无产品,应该怎么办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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