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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居住的房屋,没有产权。现在主体出现问题,这个责任归修房老板还是业主

房产纠纷 2022-11-01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看你们双方是如何约定的

  • 一、承租人只有使用权,使用权转让其他同住人有优先购买权。
    二、是否能转产权以及如何转产权需要询问出租人
  • 房屋出现问题处于保修期的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超过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房屋专有部分由业主自行维修,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审核同意使用。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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