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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更地占为宅基地

房产纠纷 2022-11-01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结合登记情况确定
  •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有以下规定:
    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
    3、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以出卖、赠与、入股、联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4)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可以流转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不可以单独转让、买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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