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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李律师,我有个女朋友外地人,未婚生子,小孩户口随她在外地,孩子好几岁了,最近才跟孩子的爸爸(上海户口)领证,孩子出生证名字也是他们俩的,孩子都快上小学了。请问,小孩的户口能迁到爸爸这边吗?未婚生子,孩子出生证名字也是他们俩的,孩子都快上小学了。小孩的户口能迁到爸爸这边吗?

离婚 2019-05-23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
  •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在孩子申报户口后,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父母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3、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合格,发给《独生子女证》。
  • 一般来说,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
      如果是婚后无证生育的,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就说,是给孩子上户口的。人家就知道给你复印哪些的材料了。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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